第01:一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2月实施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据悉,这一条例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照规定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并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按照《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据《人民日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视点·关注
   第04版:环球概览
   第05版:生态·地理
   第06版:农牧科技
   第07版:生命·健康
   第08版:生活·消费
《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2月实施
四万年前人类已踏足青藏高原
今年全省“科普之冬”活动在平安启动
“清洁工程”全覆盖
宣传进高校
锁在深闺8年 一朝破茧而出
青藏高原野生动物的故事
扫一扫随时随地关注科普动态
报头
青海科技报一版要闻01《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2月实施 2018-12-05 2 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